
2026年1月21日,威县高公庄乡大型养殖场沼液经罐车排放至耕地的现象。热心人拨打电话举报到当地乡政府,乡政府工作人员说该沼液通过乡政府和农业农村局有规划排放。此为“有规划排放”。这一官方许可的排放行为,在“资源化利用”与“环境污染”之间划出了一道模糊地带。沼液直排,究竟是滋养土地的“营养餐”,还是危害深重的生态隐患?
一、 “液体肥料”还是“污染源”?沼液的双重面孔
沼液,作为畜禽粪便等有机物经厌氧发酵后的残留液体,富含氮、磷、钾等作物生长所需的营养元素,以及氨基酸、腐殖酸等有机活性物质。在科学管理与合理施用下,沼液确是改良土壤、提升地力、减少化肥使用的优质有机肥资源。
{jz:field.toptypename/}展开剩余72%然而,这份“营养”具有强烈的两面性。未经妥善处理或超量施用的沼液,其性质会瞬间逆转,成为威胁土壤健康、水体安全及生态环境的“毒液”。
二、 许可下的直排:潜藏的多重生态与健康风险
即使冠以“规划排放”之名,直接将大量沼液排入耕地,尤其依赖大型罐车进行大面积漫灌或粗放式排放,可能带来一系列严重问题,使“利农”初衷走向反面:
1. 土壤“富贵病”与盐碱化危机: 沼液中盐分含量通常较高。长期大量直排,会导致盐分在耕层积累,破坏土壤团粒结构,造成板结,降低通透性。严重时引发土壤次生盐碱化,使肥沃良田变得贫瘠,作物根系发育受阻,出现“烧苗”现象。
2. 重金属与有害物质“土壤沉积”: 养殖过程中若使用某些饲料添加剂或药剂,其残留的重金属(如铜、锌、砷)及抗生素、激素等有害物质可能进入沼液。直排耕地后,这些物质会在土壤中不断富集,难以降解,通过食物链最终危害人体健康。
3. 水体污染的“隐形推手”: 耕地的承载能力有限。过量沼液远超作物吸收和土壤吸附能力,其中的氮、磷等营养元素会随雨水冲刷或下渗,开云官方app进入附近沟渠、河道乃至地下水。这是导致水体富营养化,引发藻类爆发、水质恶化、水生生物死亡的重要非点源污染。
4. 病虫害与臭气滋生的温床: 沼液若未充分发酵腐熟,可能携带大量病原菌、虫卵。直排农田不仅增加作物病害风险,其散发的硫化氢、氨气等恶臭气体也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的生活质量与空气质量。
5. 破坏土壤生态平衡: 过度、高浓度的沼液输入会剧烈改变土壤的理化性质和微生物群落结构,抑制有益微生物活动,打破原有的生态平衡,长期来看反而损害土壤自身的肥力维持能力。
三、 “规划排放”不能等同于“科学利用”
威县相关部门的“同意排放”,必须建立在严谨的科学评估与全过程监管之上,否则许可可能成为环境风险的“挡箭牌”。真正的“规划”应至少包括:
· 严格的前处理: 确保沼液经过充分发酵、沉淀、检测,达到《沼肥施用技术规范》等相关标准,特别是对重金属、病原体等指标进行严格管控。
· 精准的施用方案: 根据土壤肥力状况、作物类型及生长阶段、气候条件,科学测算单位面积承载量,采用滴灌、沟施等精准方式,杜绝粗放漫灌。
· 持续的监测机制: 对排放区域及周边土壤、地下水、地表水进行定期环境监测,建立风险预警体系。
· 透明的信息公开: 向公众公开排放规划、检测报告、监管措施,保障周边社区知情权与监督权。
结论:
沼液是“放错位置的资源”,但简单粗暴的“直排”绝非科学的资源化利用方式。面对威县高公庄乡的案例,我们呼吁:
地方政府及农业农村部门应超越简单的“许可”,担当起科学指导和严格监管的责任,将“有规划排放”细化为“有标准、有监测、可追溯、受监督”的生态安全工程。
养殖企业必须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,投入必要设施与技术,将沼液转化为真正安全、高效的肥料,而非以“还田”之名行“排放”之实。
公众与媒体应持续关注,行使监督权利,共同守护耕地红线与生态安全。
唯有如此,才能避免让承载希望的耕地,沦为藏纳风险的“排污场”,真正实现畜禽养殖废弃物“变废为宝”、农业绿色可持续发展的初衷。
发布于:河北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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